湖南省乐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招聘蓝山县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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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湘民发〔2018〕16号) 通知要求,湖南省乐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蓝山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助理。为做好人员的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招聘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助理。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1名、社工总站按需配备。 蓝山县16个乡镇(街道)民政所 1、热爱中国***、拥护中国***; 2、热心公益事业,有志于投身社会服务、社会工作事务;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1号以后出生); 5、肢体健全,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7、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及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的统一安排和分工。 8、具有蓝山县本地户籍的优先; 9、持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手册证明、退伍证、心理咨询师证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给予加2分的优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给予加4分的优待,多项不累计加分。

1、涉嫌参与邪教组织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辞退的;

3、现役军人;

4、有吸毒、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记录;

5、受过刑事处罚、立案调查的。


1、薪酬:22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

2、试用期两个月,经考核合格后转正;

3、试用期第一个月工资1600元/月.人;试用期第二个月工资1800元/月.人;


1、享受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2、正式入职员工从第三个月开始购买社会保险;

3、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个人能力;

4、按劳动法享受带薪年假;

5、绩效奖励:经用人单位年度考核,按照考核等级发放相应的绩效奖励。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蓝山县民政局4楼;

(3)报名程序和要求: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2寸免冠相片,在现场填写《蓝山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助理应聘信息表》。

3、考试

(1)考试时间:

笔试:2018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机试: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00-17:00

面试:另行通知

如果报名人数多,考试时间将根据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机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细的考试范围将会在报名群内通知)

(4)录取结果公示:根据考试综合评分,结合应招人员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4、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⑤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⑥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录聘条件的。

6、录聘

政审合格后,与湖南省乐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由湖南省乐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统一安排到蓝山县各乡镇民政所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蓝山县民政局、蓝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的业务指导和纪律监督。

2、未尽事宜由湖南省乐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3、联系人:黎社工  17700799924(微信同号)